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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大华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高新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7/3/10     浏览次数:    

  2011年11月9日下午,我省首批高新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签约仪式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举行。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殷福才、中国人保安徽省分公司副总经理陈炳钦、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高勇、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金刚出席仪式。安徽安大华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安徽时代创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肥荣事达洗衣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科捷再生能源利用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就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责任风险率先在保险公司投保,首批签约单位累计赔偿限额800万元。今后,参保企业若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保险公司将承担对受害者相应的赔偿。


  企业投保这一险种,当发生突发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有毒有害物质释放、散布、泄漏、溢出或逸出,致使公众遭受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近年来,全国各地工业企业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严重污染了环境,更危害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尤其尴尬的是,部分企业由于自身实力有限等原因,在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时,面对受害者的索赔常常难以承受,受害者则面临该有的补偿却无法得到兑现的难题,由此也容易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企业投保环境责任险后,一旦企业遭遇非故意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保险公司将会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分担企业和社会面临风险。”


  此举并非在纵容企业污染。 既然企业购买了环境污染责任险,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埋单,不需自己掏钱。那么,这一险种会否让参保企业放松对企业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甚至有恃无恐呢?“企业在投保之前要面临保险公司严格的风险评估,发现漏洞会被要求整改,因此,该保险将成为预防污染的监督者。”高新区环保分局负责人解释道:“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污染事故都能得到理赔。和其他保险产品一样,环境污染责任险也有免赔条款,例如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等。只有当企业遭遇了不可预知性的、非可抗性的、突发性的应急污染事故,才会由保险公司埋单。而且,这种保险,也仅帮企业解决了民事赔偿的问题,如果企业违法、恶意造成环境污染,环保部门仍会严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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